今天是:
红十字事业
最新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资料下载
河南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困难家庭子女助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9-3 11:50:08    点击:1335次    [关闭本页]

  为促进我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 院《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关于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卫医急发〔2024〕18号)及《关于加强人体器官捐献人道关怀工作的意见》(中红字〔2024〕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资金筹集
  (一)财政支持;
  (二)医院捐赠;
  (三)社会捐赠;
  (四)受益者捐赠。
  二、资助对象
  (一)在河南省内人体器官捐献者的子女;
  (二)当年被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育(中专、职高、技校等)、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等录取的捐献者家庭子女;
  (三)捐献者子女已被上述学校录取,在校期间且父(或母)当年捐献的;
  三、资助标准
  本救助每个阶段为一次性资助,符合资助条件的捐献者子女均可申请。
  (一)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每人资助2000元;
  (二)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阶段每人资助5000元;
  四、申请资料
  (一)《河南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困难家庭子女助学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捐献者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申请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四)符合资助条件无法提供录取通知书的,可由所在学校开具在读证明(原件);
  (五)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请注明开户姓名、账号、开户行和开户行联行号) 。
  五、审核程序及审批流程
  (一)申请人自户籍所在地县(区)级红十字会申请,领取助学申请表,完善内容及相关资料,将完善的申请资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县(区)后,经市级红十字会审核,报送河南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
  (二)省辖市级红十字会每年10月3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向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资助的相关资料,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并按照财务相关制度执行。
  (三)审核不合格的资料,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向省辖市级红十字会说明情况,省辖市级红十字会负责向申请人解释。
  六、具体要求
  (一)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困难家庭子女助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虚假情况,立即取消助学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审核时,应逐级进行资料留存,该材料一式三份,盖章单位分别留存一份,最终原始资料由省红十字会负责存档。
  (三)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对助学人员建立档案资料,并对助学情况进行总结。
  (四)广泛动员、严格管理。助学资金要多方筹措,程序要科学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认真,避免重复救助等现象发生,确保助学持续开展。

                                               2025年8月21日


捐献器官遗体,无论是对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挽救生命,还是对于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省资源都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也有利于弘扬人道、彰显博爱、崇尚奉献,促进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为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支持理解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的良好氛围,濮阳市红十字会真诚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踊跃加入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中来,为更多器官衰竭患者带去生的希望。

  据悉,目前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公民志愿登记方式有4种,即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登记(www.codac.org.cn),赴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或登记站进行书面登记、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授权单位或组织进行登记。


河南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困难家庭子女助学申请表.pdf

Copyright © 2012-2026   濮阳市红十字会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20011794号    
地址:濮阳市开州南路33号    电话:0393-6666587    邮箱:pyshszh@126.com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爱心捐赠)